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贵州省教师条例》《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23〕2号)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新蒲新区实际,现将2023年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及范围
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项的,可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。
(一)户籍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的社会人员;持有遵义市新蒲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。
(二)居住地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;考试所在地为遵义市新蒲新区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。
(三)遵义医科大学、遵义师范学院、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